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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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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oc

上传人:1136365664 2017/12/16 文件大小:8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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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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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蒸压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 条为了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中积极而慎重的推广和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 条本规程适用于水泥矿渣砂加气混凝土、水泥石灰砂加气混凝土合水泥石灰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制成的干容量为 500 公斤/ 米 3 、标号为 30 号以及干容量为 700 公斤/ 米 3 、标号为 50 号的砌块和配筋板材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对于其他品种和其他容重的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可以根据制品性能的可靠试验数据,参照本规程进行设计和应用。本规程不适用于非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
第 条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 条应用本规程的同时,还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范、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第二章制品应用的一般规定
第 条应用加气混凝土制品时,需要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建筑物的要求,进行方案比较和技术经济分析来确定。
第 条加气混凝土宜作屋面板、砌块、配筋墙板和绝热材料。干容重为 500 公斤/ 米 3 、标号为 30 号的砌块用于横墙承重的房屋时,其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总高度不超过 10 米。干容量为 700 公斤/ 米 3 、标号为 50 号的砌块,一般不宜超过五层,总高度不宜超过 16 米。
第 条对于下列情况,不得采用加气混凝土制品:
1. 建筑物基础;
2. 处于浸水、高湿和化学侵蚀环境;
3. 承重制品表面湿度高于 80 ℃的部位。
第 条容重为 500 公斤/ 米 3 的加气混凝土墙体的隔声、耐火性能可按参考资料一和二采用。
第 条加气混凝土制品施工时的含水率一般宜小于百分之十五;对于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制品可不大于百分之二十。
第 条加气混凝土外墙面应做饰面防护措施。
第 条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承重的房屋,宜采用横墙承重的结构方案,横墙间距不宜超过 米,尽可能使横墙对正贯通,每层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以保证房屋有较好的空间整体刚度。
第三章材料计算指标
第 条加气混凝土的标号系指在气干工作状态( 含水率为百分之十) 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第 条加气混凝土在气干工作状态时的设计强度按表 采用。
加气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公斤/ 厘米 2 ) 表
序号
强度级别和种类
符号
容重级
500 ( 30 号)
700 ( 50 号)
1
2
3
设计强度
立方体抗压强度
抗拉强度
抗剪强度
R a
R i
R j
19


40


注:二等品强度数值按表 数值乘以 降低系数采用。容重 500 、强度为二等品时,不宜做屋面板。
第 条加气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可按表 采用。
加气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E h ( 公斤/ 厘米 2 ) 表
序号
品种
容重级
500 ( 30 号)
700 ( 50 号)
1
2
水泥矿渣砂加气混凝土
水泥石灰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