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通分公司卫生管理及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讲卫生、讲文明的意识,规范员工的卫生行为,提高大家自觉维护卫生环境的觉悟,保持优美的办公环境和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公司各单位,各支局、所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体制
第三条、公司员工均有爱护卫生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卫生管理实行经常性与突出性、专业性与群众性、公司与个人卫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公司由综合办负责卫生组织领导。
第六条、县公司划分部门卫生包干的卫生清洁区,建立卫生责任制度。
第三章卫生及不卫生的界定
第七条、以下为卫生状况:(一)窗明几净,墙地面清洁;(二)四角无积尘、蜘蛛网;(三)灯具、电器、用具清洁;(四)办公桌整洁;(五)物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六)室内无杂物;(七)地面无痰迹、纸屑、烟头;(八)厕所清洁、无异味;(九)个人仪表整洁、干净。
第八条、以下为不卫生状况:(一)随手乱扔垃圾(二)乱搭建、占用公共用地;(三)垃圾堆放死角、排水沟堆积污秽;(四)乱涂乱画;(五)厕所脏、臭、气味难闻。
第四章员工卫生规范
第九条、公司员工需圆满完成包干区域的清洁卫生。
第十条、不乱倒茶渣,防止堵塞管道,污浊外流。
第十一条、不在厕所乱扔手纸、杂物。
第十二条、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办公室内吸烟。
第十三条、员工自身应整洁干净。
第十四条、积极完成卫生值日工作。
第十五条、积极参加突击性卫生大扫除工作。
第五章其他卫生
第十六条、改善工作和生产场所、楼道、电梯、危险处的采光条件,确保光线充足、照射适宜。
第十七条、保证工作场所的空气充分流通,谨防“办公室综合症”的发生。
第十八条、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公司区域内的消毒、灭鼠、灭蚊、灭蝇、消灭蟑螂等除害工作,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疫、治理工作。
第六章检查考核
第十九条、公司每周星期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进行卫生大检查。
第二十条、每周五下午为大检查时间,由县公司综合办组织市场部、运维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全公司所有单位的室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并于下周一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公布。按照检查标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者扣1分,按得分多少排列顺序,每月三次位于后三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四次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每月检查连续四次排列在前三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室内外卫生检查标准:(一)所有公共场所、办公室应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