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1、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理顺资产管理流程,及时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器具等有形资产。
3、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作为公司资产的协同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权属证明的登记管理,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4、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调拨、核算、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二条购置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定期编制本部门的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在编制计划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提交资产管理部门。
2、资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与预算,经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将审批后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汇总并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
3、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3方)的原则,保证购置价格的合理性,询价信息要求保存文字资料,便于有关部门检查。
(2)单批购置固定资产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和购货合同交财务部备案。对不宜招投标的,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和多渠道询价,然后确定供应商。
(3)进行供货商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能力、质量、信誉、供货范围、售后服务、法人资格、授权代理人资格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信息选择最优者。
4、资产管理部门实施采购时应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付款时应当注明所购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等信息。
5、固定资产临时购置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购置申请应当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和相关费用。
第三条验收、登记与领用
1、资产管理部门收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资产管理员和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备查;一联交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的依据;一联由采购人员随同发票一同交财务部,作为确认资产入帐的依据。
2、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行固定资产编号时应遵循统一规定的编号方法。
(2)号码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3)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实物编号应当与帐面编号一致。
(4)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充。
3、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一式三联固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