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宿生请假制度
篇一:
住宿生请假制度住宿生请假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全体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请假制度。
1、请病假、事假(原则上不批):
住宿生因病、当天不能在校住宿的同学一律由本人或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三份),经班主任同意后签写书面意见,报值班室楼管处,经舍管老师签字批准并备案后,住宿生凭带有班主任及宿管老师签字盖章批准后的请假条,交由大门门卫处,方可离校。有病在家休息或住院的住宿生,由班主任签发请假条,注明请假天数,报到舍管处老师处备案,住宿生回校住宿后需及时到宿管老师处销假。
2、节假日(包括双休日、十一长假,元旦等)结束后,住宿生因事、因病不能按学校规定的住宿时间返校者,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出具证明条、学生在放假后回校向班主任和宿管老师做好补假的手续。
3、节假日大批同学离校回家住宿可不必签发请假条。
4、住宿生临时走读的学生可凭申请(复印件)出入校门,中午凭申请回宿舍休息。但晚间留宿的附近住校生,应书面提出情况说明,由家长、班主任签署意见同意后,到舍管处登记备案,方可回家吃饭,否则按擅自离校违纪处理。
5、住宿生请假一律填写学校统一的住宿生请假单,请假条统一到、班主任、值班室领取,请假以请假单为准,无请假单按旷宿处理。
6、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篇二:
住宿生请假制度住宿生请假制度在近期宿舍检查中经常发现员工不按时请假,不及时请假的现象。为此,根据《云澜湾宿舍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员工宿舍住宿请假制度。要求如下:
一、住宿员工因故不能回宿舍就寝,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员工必需按照正常的请假程序,凭正规的请假条外出登记。
五、请假条按公司印发的统一格式执行
一、员工请假要认真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离校请假条》。假条中各项应填内容,学生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涂改,涂改后假条无效。如发现学生私自涂改假条,将根据学校规定给予相关学生纪律处分。
二、南京籍学生双休日回家住宿、因生活学习需要每周固定时间去亲戚家住宿或因特殊情况超过一个月不在学校住宿的非实习学生等需长期请假的,必须填写学校统一制定的长期假条(格式模板见附件)。学生本人要在“本人承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