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会计准则
财政部将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目录
应用指南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七章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八章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九章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第十章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第十一章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 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新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新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 新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新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 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 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 新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 新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 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新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 新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新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新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 新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 新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 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新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 新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 新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 新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