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稼置业
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加强工程量签证审核,推进项目签证管理规范化。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合稼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
(三)职责:
1、成本部: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负责工程量签证的审核及组织评审,对工程签证的有效性负责。
2、项目部:对工程签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成本部共同参加工程量现场复核工作。
(四)实施细则:
1、建设单位指派施工单位完成的临时性工作需以《工作联系单》等有效书面资料的方式进行。
2、工程签证实行每周定期评审会签(暂定为每周四上午9:00),具体时间由各项目根据情况确定。
3、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资料提出工程量签证单,需要进行现场测量的工程量,由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成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并共同签署《工程现场测量记录表》,确认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格式报送工程量签证单,工程签证单后附《工程现场测量记录表》,工程签证单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签字盖章确认后由监理公司报送项目部,项目部核实无误后报成本部,成本部对工程签证统一编号、填写《工程量签证评审单》并报审。
4、成本部根据工程量签证单评审结果,申请签证用章,工程量签证单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资料管理人员对签证进行分发及存档。
5、工程签证办理以随发生随办理的方式进行。签证单评审时间与所发生内容的时间应及时对应。
6、工程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量签证单只记录发生的原因、时间及工程量增减。
7、工程签证办理时间要求
(1)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施工完成后14日内,按照要求将工程签证单报送到监理公司,工程签证单的整理严格按照成本部的交底标准执行。
(2)监理公司收到工程签证单5日内,核实签证发生的真实性和计算的必要性,审核工程量,完成后报送项目部。
(3)项目部收到工程签证单5日内,对签证发生的真实性审核完成,报送成本部,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4)成本部收到工程签证单14日内,审核资料的合理性,复核现场的发生情况,计算工程量,如果数量不一致与施工单位核对,达成一致后工程签证单返还施工单位。
(5)施工单位收到返还的工程签证单后,如果有异议在3日内向监理单位提出,否则视为认同。
(6)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单时,减少的项目必须按照时间要求同时报送,如果发生只报增项不报减项的现象,由监理单位增加减项。
8、工程签证内容要求:
(1)签字齐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均由工程合同约定的人员签字,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加盖项目部公章,建设单位由项目部和
成本部两个部门负责人签字。若工程未经监理公司监理的,应在办理工程签证时予以注明。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签证单在工程结算时不予计入。
(2)依据明了:工程签证单里的“签证依据”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清楚。对于现场发生的无变更指令性文件的变更,更应该将签证的原因叙述清楚,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应该扣款、扣款标准等等,必要时,可后附情况说明。若发生对其他单位的扣款情况,项目部必须后附对其他单位的扣款通知单。
(3)内容有序、清楚:工程签证单里的“数量”一栏填写内容要与所附的依据文件逐项对应,不能把一份依据文件中的各项变更汇总后列入工程签证单,以利于双方核对;“情况说明”一栏要求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必须对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