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业管理代管协议
出租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承租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租赁厂房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13、合同解除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