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液氨汽车罐车卸车作业安全规程
编制:
审核:
2008-9-12
液氨汽车罐车卸车作业安全规程(草案)
分子式: NH3;
分子量: ;
CAS编号: 7664-41-7;
熔点: -℃;
沸点: -℃;
蒸汽压力: 992kPa(20℃);
气氨相对密度(空气=1):;
液氨相对密度(水=1): (25℃);
自燃点: ℃;
爆炸极限: 16%~25%;
1%水溶液pH值: 。
液氨的装卸过程是一项极其危险的活动,一是液氨具有毒、腐蚀等理化特性;二是液氨的装卸过程的随机不确定性因素多,其危险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液氨在装卸过程中,稍有泄漏就会在空气中迅速挥发扩散,尤其是在高温季节,将会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液氨具有腐蚀性,大量泄漏时极易对设备、贮罐区地面造成腐蚀,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
空气中氨蒸汽浓度达到16%~25% 时,遇火星会引起燃烧爆炸。有油类存在时,将增加燃烧的危险性。
低浓度氨对人的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氨除可因组织溶解性坏死,造成皮肤及上呼吸道粘膜化学性炎症及灼伤外,还可引起肺部充血,严重时可致死亡。液氨接触皮肤,可引起灼伤和冻伤,溅入眼内时,可出现眼结膜水肿、角膜溃疡、虹膜炎、晶体混浊,甚至造成角膜穿孔而失明。
罐车贮罐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无校验日期及是否已失效;
罐车罐体上压力表是否校验、液位计是否失灵、温度表是否破损;
罐车贮罐上的快速切断阀是否失效;
罐车罐体上是否未标明压力容器上次检验日期;
罐车有无防静电拖链;
罐车配置的阻火器是否合格;
罐车配置的防毒器材是否过期。
罐车有无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汽车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罐车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是否齐全;
罐车软管及接口有无合格证;是否经过压力试验;
罐车快速接口是否连接严密。
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装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从系统设计、安装、操作、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加以控制,即从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工艺安全技术措施、系统布置安全措施、系统操作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等方面进行完善,确保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并在实际卸车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与安全规程。
液氨的装卸,必须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操作,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管理责任制度,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对液氨装卸操作实行监督管理。
卸车现场的操作人员和罐车随车人员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听从统一指挥。
对卸车操作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并要取得资质证,持证上岗。
卸车现场应配备完善的防护消防设施;
卸车现场不得使用移动电话等非防爆电器;
卸车操作人员应经过使用培训并配备防毒面具、防化服、氧气呼吸器等应急装备;
现场应设置或配置喷淋冲洗水源和灭火器材。
相关部门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