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下粮仓”为何频遭黑手
利用监管疏漏,盗卖代管的中央储备粮“搞创收”
“民以食为天”。为保证全衡,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中央政府制定了储备粮制度以维护粮食安全。中央储备粮是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可有人竟对其伸出黑手,私自盗卖、获利分赃。他们为什么能频频得手?“天下粮仓”囤养硕鼠,究竟存在哪些制度和监管上的漏洞?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查办此案,及时排查风险源并发出检察建议。今年4月16日,经奉贤法院一审判决,六名犯贪污罪的被告人分获6年6个月至5年3个月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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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勾结的盗粮“流水线”
奉贤某米业公司原是一家没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私营企业,主要经营轧米、粮食零售,同时还做一些受委托保管、仓储粮食的业务。由于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自有仓容量有限,无法满足现实储量需求,需要委托具备中央储备粮储粮资格的企业代为储存。中储粮上海直属库在选点过程中,认为该米业公司具备储粮的硬件设施设备,且交通便利,便确定该米业公司为委托储粮库点。自2006年始,该米业公司就代为保管中央储备粮,收取保管费,同时接受直属库派驻监管员的监督。
2011年年初,该米业公司仓储部门的分管领导张某,在熟知储备粮的监管方式后,便萌生了利用监管疏漏,盗卖代管中央储备粮搞“创收”的贪念。他的如意算盘是,趁直属库派驻的监管员晚上下班不在岗的时机,将储存的粮食加水、吸潮后把增重的部分私自卖掉。主意已定,他就找手下人商量实行。
2011年3月的一天中午,张某把下属仓储部经理吴某叫到了办公室,先对他讲了卖粮的想法,然后吩咐说:“你去找几个信得过、听话的人,在粮食出仓前一天的下班后,往粮食上加点水,天气潮湿的时候就用风机吸一吸,然后拉一些粮食出去卖掉,有‘加班费’可拿的。”吴某欣然同意,便问:“这没问题,但是您看卖给谁合适呢?”“就找以前来我们公司买过米、糠的小李吧,此人办事比较低调,可靠一些。”“行,我马上去办。”当下,张某又找了仓储部副经理殷某和保管组组长裴某,将打算告知两人。
在四人结成监守自盗同盟后,吴某便找到了李某,“我们仓库有一些多出来的小麦和玉米,你找人去卖掉,把粮款付给我后再给你一些好处费”。李某在粮食市场上比较有人脉,找几个人把粮食卖出去自然不成问题,有外快可赚,李某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两人计议已定,便分头安排行事。
七次“创收”的沉重回报
几天后,正在上班时间,吴某向殷某交代说:“张总让我们从正在出仓的仓库里装一车粮食出去,仓库里不要登记,具体什么时候装等我联系好车子之后再说。”殷某心领神会,忙点头答应。又过了几天,吴某交代当天下班后李某会过来装一车粮食,要殷某和裴某一起留下来看着装车。果然,当天下午五点过后,公司其他人都下了班,监管员也已离岗回家。一个30多岁的男子开了一辆银灰色现代牌轿车要进公司西大门,后面还跟着一辆红色集装箱卡车。由于吴某事先向门卫老吴打过招呼,这两辆车都没有登记,一路通行。
此时,吴某安排好的六名装卸工早已等候在仓库门口,见大卡车进来,几个人便手脚麻利地开始往卡车上装粮食,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们至少装了4万公斤,然后就直接把粮食拉走,由李某负责把粮食私自卖到了浙江。
为了掩盖盗卖粮食的行为,吴某等人依照张某的吩咐,在粮食出库过程中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