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学微型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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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来源初中教师网第一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是指以解决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为目的、切口小、涉及研究人员少(3人以内)、周期短(1月到6月)、针对性和时效性强的教育科研课题。
第二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由学校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申报立项的程序:由课题组分别向学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的立项申请审批表。学校科研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审批,被批准后,在教科室领取《洗车中学课题管理制度》和《洗车中学课题研究活动手册》,并按时按要求填写好《手册》上各项内容,开展研究工作。
第四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研究工作由课题组组长负责按计划组织实施,每一位研究人员均应承担一定的任务。课题组应作好每次研究活动的记录,规范管理课题档案,及时总结、交流研究成果;每学期初应按时填写《洗车中学课题研究活动手册》中的“学期研究工作计划”和“学期研究工作总结”;在研究工作完成时,课题组应系统整理、准备好各种资料,及时填写《洗车中学课题研究活动手册》和《微型科研成果鉴定表》,并向教科室提出评估和鉴定的申请。对于研究需做重大变更时,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确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在计划完成日期前三个月向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可适当推迟,但最多不得超过半年。没有充分理由而终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一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第五条学校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对“教育科研微型课题”进行指导,并对其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考核登记。教科室在每学期前两周之内检查研究工作计划,每学期最后两周之内检查研究工作总结;在课题组提出鉴定申请的一个半月内组织进行鉴定;在课题结题后相关档案交科研管理人员存档。
第六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时向科研管理人员提交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成果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学校及时将这些材料送交专家审阅,对课题进行鉴定。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在两周内将《洗车中学课题研究活动手册》、课题研究方案、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提交学校科研管理人员处验收存档。
第七条学校每年开展一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阶段成果交流、展示活动,按照学校科研考核管理办法对优秀成果和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办法按照《洗车中学课题管理制度》进行。对于确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学校应及时协助课题组进行推广;对于确有深化研究价值的项目,学校应及时协助课题组申报区级或更高级别的课题立项。
第八条课题组档案管理规范:
(一)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负责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