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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考勤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2018/9/15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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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小学考勤管理办法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9 1 小学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稿)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龙泉小学考勤管理办法》: 一、关于假种的认定: 1、病假:因病需要请假住院治疗或休养者给病假。凡请病假者要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领导研究,根据工作情况和病情决定其住院和休息时间,期满即应上班。如需继续治疗和休息,必须再办请假批准手续。病假不属法定假之列。 2、婚假: a、婚假:依照《婚姻法》规定时间3天。 b、教师的子女婚嫁,可给假1天,其他亲属婚嫁作事假处理。 3、产假: a、共120天(产假90天,晚育产假15天,领独生子女证,产后增加15天)。剖腹产增加15天。男教师给护理假3天。 b、女教师哺乳期为12个月,从生产时开始计算。哺乳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集中或分散使用。根据教师和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哺乳时间相对固定,报教导处备查(学校集会必须参加)。 4、丧葬假: a、教职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及配偶丧葬必须本人亲自处理时,可给假3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请假时,以事假处理。 b、教职工双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葬,可给假1天。 5、事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统作事假计算。以上各假必须报与教导处备案,其课务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要服从教导处安排,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二、请假手续的履行: 1、教职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如实向学校领导提请,半天以下教导处批;一天由主管教学校长批;二天由学校校长批;三天由校委会决定;三天以上报与教育局批准。请假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经领导批准后始得离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作旷职论处。如请假人员在申请中有虚假情况时,作旷职论处。(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教师,到校后要及时到教导处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 2、教师公假外出,如听课、学习、开会、办事或参加各项教育教学研讨活动、试教、及教育部门安排的相关活动等,应由分管领导安排并必须报与教导处备案,课务由教导处安排。未在教导处备案如出现空堂,作旷职论。发生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3、教师外出执教公开课、参加基本功比赛或参与教育部门安排的重大相关活动,其当日课务由教导处安排。 4、校内开展活动,请教师尽量克服困难,自行调整课务。如的确存在实际困难,需提前一天上报教导处,教导处备案后作出安排。三、给假处理办法(履行正常请假手续): 1、每学期学校设立500元出勤奖。请假一天扣发基本费用30元,当天每一节课另加扣5元(超过两课时的按两课时对待),班主任请假还应扣发当天班主任津贴。连续请假不能坚持上班的(累计计算),500元扣完后,继续从其它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