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一、按规定对外开馆时间,保证按时开馆、闭馆,不准随意更改和缩短开馆时间。二、图书管理员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不准随意找人替岗。个人有事需别人替班时必须经领导同意。三、图书管理员必须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不准与读者争吵。四、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读者借阅手续,遵守市、区图书馆的统一规定,不准擅自违规操作,管理员不得代替别人借书。五、维护阅览室清洁、美观、安静的读书环境,不得在图书阅览室堆放其他物品,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在室内吸烟。六、图书管理员对本室图书和期刊、报纸管理负直接责任。图书要码放整齐,分类上架,不履行手续禁止将书刊报纸私自带出室外,保证图书数目准确,不得因不负责造成书刊丢失、损坏。七、读者还回书刊及时归架,逾期不还应及时催还,按规定履行逾期处罚手续。八、保持与上级图书管理部门的管理网络畅通,每日按时开启电脑联通,按规定程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九、经常与区图书馆沟通工作,汇报工作情况,听从指导落实有关管理要求,积极联系定期更换新书工作。十、爱护阅览室室内设备和图书,落实防火、防水、防盗措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