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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物价局规范液化天然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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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物价局规范液化天然气.doc

上传人:653072647 2018/10/22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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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物价局规范液化天然气.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云南省物价局规范液化天然气
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
各液化天然气经营者: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规范供气企业价格收费行为,确保元旦春节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稳定,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规范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云南省物价局特提醒告诫如下:
各液化天然气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一、应当积极组织货源,加强运行调度,保障市场供应,并完善企业储备制度、保持合理库存。加强行业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确保液化天然气定价合理,自觉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二、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扰乱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推动天然气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行为的经营者,将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可处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三、各经营者应当树立公平竞争的意识,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统一定价,统一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对天然气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将按照《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和舆情监测,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对出现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和公平竞争秩序。
云南省物价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