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都儿童专科医院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院科研管理,更好地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激励医护人员进行医学科学研究,提高我院科研学术水平和地位,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科研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科研项目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院级科研项目。
1、纵向科研项目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按程序下达的科研项目。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
(3)市科技局、卫生局规划项目等。
2、横向科研项目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
3、院级科研项目指医院下达的医院科研基金项目(简称院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每项一万元,每年1-2项,研究期限为2年。
第二条  申请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必须报医务科备案,统一管理。
第三条  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题要有先进性,要有科学的研究思路、可行的技术路线、可考核的研究目标,并具有能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基础和较好的研究条件。申报者对科研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有比较详尽的论证。要具备开展该课题的基本条件,如:研究者已掌握本课题的初步实验资料及理论依据,已具备研究的技木力量、基本设备、实验用房等。
2、从事三项以上的在研课题或承担课题不能按期完成合同者,不得申报院、市级课题。
3、研究内容必须是在本单位开展,或以本单位为主、与外单位协助为辅;
4、鼓励与科研水平高、科研设备先进的单位合作申报课题。
5、院基金项目资助院内医学科学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展申报各渠道科研项目的预初研究工作,增强项目竞争力,以提高项目中标率,应符合下列要求:(1)研究内容必须是今后申报各渠道科研项目所需的各项预初实验工作。(2)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年龄在55岁以下(含50岁)、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医疗、护理、医技、药技人员等。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如实撰写科技计划任务书,拟定完整的科研计划及设计方案。
2、申报材料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核实后,对符合要求的,组织课题答辩、评审决定上报项目,根据学科分类,可视情况需要邀请部分院外专家参加评议。
3、院基金项目原则上为申报市级以上课题评审排名靠前但未中标的课题,报主管院长批准后确定资助项目,医务科不再单独组织评审院级课题。院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填写《院级科研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申请者所在科室应签署意见,并经科主任签章。
第五条:各类科技合同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科技合同经医务科审核,由院主管领导批准,医院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科研项目一经批准,项目组应尽快拟订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做到人员、时间、任务、经费、物资及计划进度的落实。
第七条: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1、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所承担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经费使用,应严格按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不得擅自更改研究计划,并接受医务科的监督检查;
2、每年向医务科递交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表;
3、接受管理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所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