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购房人/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服务。
本物业名称:×××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 栋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与建议;
3、遵守物业服务制度、《业主临时规约》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需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严禁损坏外墙、外立面和内部主体结构。
6、不得占用、损坏、改变本楼盘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应事先书面通知
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全额赔偿及承担相应责任。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区域的物业服务制度、《业主临时规约》、及相关管理的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须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如甲方出租或转让物业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在办理有关手续后5天内,将承租人或受让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基本资料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保养、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的物业服务制度及相关的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档案资料及业主资料;
4、制止违反物业服务制度、《业主临时规约》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5、乙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区域专项管理与服务,但不得将本区域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分摊水电费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
7、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提前将《装修管理规定》书面告知乙方,并根据《装修管理规定》对甲方所进行的室内装修进行管理。
9、不得占用本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0、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间等。
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有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池、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场地等。
三、环境卫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