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了进一步理顺生育秩序、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近年来,大冶市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多措并举,全力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抓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近年来大冶市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三决定十法规”的宣传。利用市、乡、村三级人口学校,通过广播电视、开设专栏、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牌、横幅、标语,从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广泛宣传。全市累计出动宣传车300余次、制作宣传牌2000余块、横幅标语800余条,发放宣传品20万份,印发《大冶市阳光计生行动指南》10万册,制作计生“三项公开”宣传栏413个,张贴《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告》5000份,乡镇电视差转台播放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题片500天次,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深入千家万户,初步形成了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浓厚氛围。
二、抓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近年来,我市多次举办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培训班,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作为法制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市、乡、村计划生育干部600余人参加了不同的培训。同时,结合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责任制》,市政府与各乡镇(场)、街办人民政府签订《计生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有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出现严重恶性案件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市、乡两级计生干部有98人获得《行政执法证》资格,持证率达95%以上。
三、抓机构,增强执法队伍力量。一是于2009年成立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大队增加事业编制15名,其中,公开招录大学本科生6名。二是市人民法院成立非诉执行三庭,专门从事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2010年,市委常委会研究为法院执行三庭增加8名编制,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考。2011年3月,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正式挂牌成立,设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工作人员6名,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口计生局,专门执行计划生育非诉案件。
四、抓清理,摸清违法生育底数。去年以来,我市以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清查清理为突破口,全面清查清理2003年以来违法生育对象。通过清理,各乡镇以村、居为单位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取证、登记造册、整理归档,
全面掌握了全市历年违法生育底数。
五、抓规范、坚持依法行政。一是狠抓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严格按照《黄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征收对象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做出征收决定,按程序送达征收告知书和决定书,做到执法主体的明析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文书规范、依据充分、标准统一、一人一档;二是遴选非诉对象,明确规定每个乡镇按每万人口必须遴选出5个家庭条件较好、社会影响大、有能力交纳但又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作为非诉执行对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全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达426件。
六、上措施、确保执行效果。2011年以来,通过大造声势、上门做工作、集中约谈、强制划拨及采取拘留措施等多种手段,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