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抚养费要征得清楚花得明白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了规定。对于要求公布社会抚养费去向的民间吁请,有关部门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既要公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也要对开销和去向进行说明。这既是一个打开公众心结的过程,也是政府部门阳光行政、自我完善的进步。9月2日,国家审计署官网发文称,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度不够,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卫计委有关负责人9月3日说,这笔钱不是没有去向,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方面很多年前就已经提出收支两条线,坚决反对放水养鱼、钓鱼执法等做法。今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份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信息;9月1日,全国14位女律师联名向国家审计署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信息。审计署和卫计委的说法,可以视为对律师们要求的回应。民众向政府部门提出了基于公众利益的要求,政府部门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作出回应,这是现代社会里民间和官方的正常互动。具体到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律师和相关部门的立场不同,官方的一两次回应未必能完全解开民间人士的疑惑,但有对话就有了讨论问题的氛围,有讨论空间就有可能达成共识。国家审计署说,审计重点主要集中在投资额大、社会较为关注、资金较为集中的重点资金和项目上,而对资金额相对较小、使用较为分散、涉及特定地区或特殊人群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社会抚养费、扶贫资金等的关注不够。从理论上说,审计署的人员配备是有数的,而社会上需要审计的资金和项目是无限的,他们的确不可能将所有的账目置于审计范畴之内。不过,社会抚养费虽然征收对象分散,但总数并不小。有报道说,17省2012年的征收额达165亿元,这笔巨款已经可以兴建一个特大工程。而且除了巨富家庭之外,单笔抚养费对于征收对象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他们有权知道自己缴纳的钱究竟流向何处。因而,无论是着眼于公众需求还是缴纳者的个体愿望,审计署都应该将社会抚养费纳入视野,密切关注。即使因为征收行为过于分散,不可能具体到每一笔资金,至少也应该以抽查的方式将之规范起来。据悉,今年7月11日,浙江律师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个月后,19个省级财政部门和12个省计生部门给予回应。其中广东省和江苏省的计生委答复称“属于内部掌握,不能公开”。回复并公开了的省份数据惊人:、、海南2498万元、、吉林6771万元、、、、、。10省份2012年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