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困难职工审核帮扶标准一、困难职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家庭,可以列入帮扶救助范围,并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管理范围:1、低保、低保边缘户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职工家庭指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50%以内的职工家庭)经过政府及其他部门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2、低保、低保边缘户职工家庭中有子女上大学的职工;3、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50%、100%、150%、200%以内,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主要依靠职工本人赡养的父母身患大病、重病、慢性病(具体病种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省市相关的配套办法、规定执行),年自负医药费超过家庭年总收入30%、40%、50%、60%以上的职工;4、因意外灾害、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5、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二、特困职工条件特困职工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最低工资或下岗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具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了补差或经有关部门救济后,因下列情形之一,不经救助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包括家庭在城镇定居两年以上、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主要依靠职工本人赡养的父母身患大病、重病、慢性病(具体病种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省市相关的配套办法、规定执行),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2、家庭子女升入大中专院校,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3、家庭成员无就业能力或有就业能力和意愿但经本人努力未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4、因意外灾害、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职工;5、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三、不予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帮扶救助:1、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在幼儿园、义务教育期间进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者;2、购买高档住宅、轿车、等离子彩电等高档消费品者;3、因家庭成员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嫖娼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4、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无工资收入的;5、拒绝接受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6、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7、依法规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四、帮扶救助标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级地方工会主要救助困难行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有困难职工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组织自行救助。实行因困施助、分类帮扶的办法,及时有效地协助解决困难职工群众出现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帮扶工作实效。1、生活救助。困难职工原则上每年给予600元以上的资金帮扶;特困职工原则上每年给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