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学院教师招聘管理办法为加强师我院师资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的质量,规范对教师招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聘委会),成员由学校聘委会批准确定。院聘委会秘书由院人事秘书担任。院聘委会的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院各类人员聘任细则。(2)根据学校给定的岗位和职务限额以及学院发展的需要统筹确定各系所的岗位与职数。(3)确定初中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人选;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的拟聘人选。-9人,由系主任(或所长)任组长,成员由院聘委会成员1人、其他系行政领导和若干有关专业方向的副教授以上教师组成。其中,行政领导为常务组成员,业务教师根据招聘人员的专业方向而定,其人数应为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各单位应将每次招聘小组成员名单报学院备案。招聘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上报每年拟对外招聘的岗位;对新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与评分;向院聘委会推荐拟聘人选。《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厦大人〔2004〕79号)和《经济学院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试行)》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且列入当年的招聘计划。,对于特别优秀(包括海外)的人才,各单位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院报学校审批。三、,第一次为11月,第二次为5月。面试时间可由系招聘小组根据情况自行决定。但有关材料应分别在11月20日与5月20日以前上报院聘委会。《厦门大学申请高聘(新聘)教师职务简明表》、《厦门大学高聘教师职务申请表》或《厦门大学新聘教师职务申请表》表格一式两份分别交院人事秘书与系所招聘小组,同时向系所招聘小组提供原单位二位专家的推荐信、科研课题、核心论文代表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有关原件和复印的证明材料一份。以上材料必须在面试之前提供,作为是否同意面试以及招聘小组成员综合测评的重要依据。。符合前述基本要求的教师均可作为面试的对象。对同一批应聘人员的面试应尽可能安排同时进行。参加测评的招聘小组成员必须在7人以上,否则无效。评分时既要考虑讲课的效果,也要考虑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测评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