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575(2008)-03-0045-04 摘要: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在全球进行的世界遗产申报与评估实质上是一种跨文化交流活动。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负责世界文化遗产评估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专家不可避免地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存在一些误读。OS的评估材料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造成误读的几个根本原因。并提出,我国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应考虑到文化差异对申报工作的影响,尽量从“他者”角度来认识自身的文化特征,把申报材料的编撰置于国际文化背景下,使中国的世界遗产实现跨文化认同,促使更多的遗产申报成功。关键词:ICOMOS;跨文化;误读;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误读”,就是按照自身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和自己所熟悉的一切去解读另一种文化(乐黛云,200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属的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在全球进行的世界遗产申报与评估实质上是一种跨文化交流活动,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联合国专家对申报国遗产的一些误读,其中对文化遗产的误读更加常见,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误读尤为突出。这种误读,使得负责世界文化遗产评估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专家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产生认识偏差和不足,从而使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被低估,申报成功机率降低。为此,笔者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评估材料为范本,从跨文化角度对这种误读进行分析,提出产生误读的四大原因,希望能引起人们对此类问题的深思。一、世界文化遗产的评估与申报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在全世界范围内确认的具有非同寻常的普泛价值(outstandinguniversalvalue)的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包括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以及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4类。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能否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公布的《世界遗产名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遴选标准。根据2005年2月世界遗产中心公布的《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OperationalGuidelinesfortheImplementationoftheWorldHeritageConvention)的第77节规定,凡被列入《世界遗产》的文化遗产,须至少符合下列1项标准(见表1),并同时符合真实性和完整性标准。每年一度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与审批,OS专家的实际考察,出具评估报告(AdvisoryBodyEvaluation),由世界遗产委员会最后审批确定。报告一般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申报国陈述(JustificationbytheStateParty),第二部分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评价(OS),其中有品质(Qualities)、parativeAnalyse)、ICOMOS对未来行动的建议(mendationsforfutureaction)、简要描述(BriefDescription)、建议(mendations)等。ICOMOS专家对我国历年申报的世界文化遗产的看法在这些评估报告中得以集中体现,同时他们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一些误读也在此反映出来,本文对这些误读进行的跨文化解析就是建立在分析这些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的。二、误读产生的原因 、形式美,强调整齐、对称、均衡,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