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委托协议的指导意见在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工作中,需要完成大量的前期工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受单位,即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可以选择通过与市场主体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委托协议的方式,委托市场主体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本指导意见对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场主体之间如何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协议,以及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供协议的各方参考。协议的签订应经股份合作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在股东代表大会达成改造意愿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计划申报主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市场主体申报更新单元计划。协议应报股份合作公司的主管部门备案。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双方当事人即为股份合作公司及市场主体,股份合作公司系部分拟更新改造区域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附着物所有权人,市场主体系被委托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一方。股份合作公司列为协议的甲方,市场主体列为协议的乙方。甲、乙双方系法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二、序言1、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协议。2、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地。3、拟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的原因、城市更新改造拟达到的目标。4、协议双方达成协议的原则。三、项目区域及现状1、拟更新改造项目区域整体范围(包含股份合作公司拥有所有权的房地产所在用地以及其他权利人房地产的所在用地),鉴于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前期阶段,拟更新改造项目区域整体范围图纸尚未报批确定,如果已初步制作项目区域范围图,可作为附件。2、拟更新改造项目区域整体范围内的建筑物情况,公共设施情况。3、协议的调整对象。注意:股份合作公司只享有处置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房地产的权利,不能处置其他权利人的房地产,鉴于协议双方为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场主体,故协议调整对象为拟更新改造区域中属于股份合作公司所有的房地产部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委托。4、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房地产情况。四、改造目标、建设意向1、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应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意向以及改造目标。2、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诉求可符合法定图则以及其他上层规划文件,也可以改变法定图则,但是对于改变法定图则规划的,应报相关部门的审批。五、本项目委托期限1、,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大小协商决定协议签订后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期限,建议期限为12个月。2、,项目纳入全市城市更新单元制定计划公告后一年内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报批工作,为法律文件所规定。六、委托内容1、,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协议双方的工作分配情况,双方协商确定需委托的事项,协议范本中罗列申报工作所需的各项工作事宜,供协议签订方参考,各个工作事项的具体工作如何开展请参考《龙岗区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工作指引》。2、,应注意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申报主体不一定是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