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局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局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要求,确保我区完成年底前机关单位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根据《关于在机关单位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3】6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局垃圾分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局垃圾分类工作。组长:组员:二、主要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目的、意义,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切实发挥带头作用,为顺利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2、规范实施。全局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机关单位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垃圾第一文库网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3、督促检查。垃圾分类工作小组要切实做好全局垃圾分类的指导、协调、宣传工作,加强对各办公室的检查力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四、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20日—30月)1、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2、统计、购买、分发垃圾分类收集容器;3、完善相关机制对接等工作。(二)全面实施阶段(12月1日—31日)1、各办公室规范使用垃圾分类小桶(可回收为蓝色,其他垃圾为黄色);2、可回收物品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存储,定期交由物资回收企业回收再利用;3、工作小组做好对各办公室垃圾分类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工作。(三)巩固完善阶段(2014年)进一步总结经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改进提高。XXXXXXXXXXX局2013年10月16日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冉义镇生活垃圾处理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冉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2011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清溪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二、工作原则(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三、推行区域冉义镇7个村社区作为我镇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四、工作目标2011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11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5%,在全镇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五、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方法(一)分类标准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3、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4、其它垃圾。包括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配置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