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之(七)“全民健身活动”评估要求首都体育学院王凯珍教授标准释义要求:主要围绕《指导手册》释义进行讲解;、必备指标的计算和确认方法;、确定具体检查对象数量(分三类城市规模)。:讨论并最终确定量化评估项目的设置及权重等相关内容。【标准原文】(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标准释义】1、广泛开展全民健活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和其他品牌特色活动。【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晨、晚利用公园、广场、社区空地开展健身活动情况(A80%以上、B61-80%、C60%以下)2、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A80%以上B61-80%、C60%以下)3、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