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994年最低工资标准1、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月确定,,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2、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自1995年7刀1口起,、每刀不低于210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40元。2、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标准,从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含国家规定的各种价格补贴)。3、其他冇关问题仍按原冇规定办理。、自1996年7月1日起,、每月不低于240元,、每刀不低于270元。2、国冇、集体金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下岗待工期间的某木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0元。3、为保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顺利执行,继续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八办法。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从每人每刀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刀270元。鉴于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丄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27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元为30()元。4、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四)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7年6月1日起,、每月不低于270元,,每月不低于290元。2、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牛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卜•岗期间的基本牛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继续实行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办法,具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捉高到290元。鉴于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待辿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29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5元,为325元。3、其他冇关问题,仍按原冇规定执行。(五)1998年最低丄资标准1、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310元。2、国冇、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下岗待工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10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下岗待工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4、继续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办法。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10元。鉴于劳动者每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费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3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5元,为345元。5、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六)1999年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9年5月10起,,每月不低于310元,、每月不低于320元。2、国冇\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刀210元提高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