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张先生劳动合同纠纷案例.doc

格式:doc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张先生劳动合同纠纷案例.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1/1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张先生劳动合同纠纷案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张先生劳动合同纠纷案案件类型:民事案由: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张先生承办人: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广存案情简介:1989年2月,某县某乡一中聘用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某担任校警职务。某县某乡一中2000年更名为某县某镇二中,2008年6月与某县某镇一中合并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某县某镇初级中学。上诉人被聘用后,尽职尽责,获得多项荣誉称号。上诉人的事迹还被济宁日报以“警徽在危难时刻闪耀”为题目,进行了报道,在当地造成广泛影响。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处连续工作了20多年,上诉人多次要求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但被上诉人不签订,2010年2月5日被上诉人通知上诉人停止上班。上诉人上班期间工资极低,被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未给任何补偿。一审法院认为学校属事业单位,2008年前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而成立雇佣关系。一审判决:一、原告与被告之间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告向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金3000元。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补发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的工资614元。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差额8856元。五、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原告认为一审判决赔偿少,提出上诉。承办过程: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几点:首先,双方1989年2月至2007年12月31日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由被上诉人几位原校长分别提供的证人证言、某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几位其它证人证人证言及出庭作证、某部门向上诉人发的荣誉证书及与领导人合拍的照片,这些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证实上诉人和被上诉人1989年2月至2010年2月5日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被上诉人在一审中也承认上诉人为其提供劳动的事实。一审法院判决2确认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存在劳动关系正确,但认为双方1989年2月至2007年12月31日成立雇佣关系错误,而应确认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处连续工作20多年工作场所、工作性质没有发生变化,双方的关系只能是一种,一审在一个案件中认定前18年与后2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是不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三、关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中若干问题的处理会议强调,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尊重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权利,充分体现劳动法关于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指导思想,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认定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无论与其聘用的劳动者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都视为建立劳动关系,《2005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招聘的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雇佣关系的意见不再适用。也就是2005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雇佣关系的意见与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不利于保护劳动者,与劳动法关于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指导思想相违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规定视为雇佣关系的意见不再适用,规定为事业单位无论与其聘用的劳动者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都视为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争议发生在2010年,应适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