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8203;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 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 下载后含两张表格根据X接发〔2018〕4号文《关于认真落实XX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要求,按照“节俭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制订本《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管理规定》。一、接待范围上级机关、兄弟院校、校友、协作单位领导或职能部门(院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因公务来访。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可酌情安排工作餐。早、中餐原则上一律安排自助餐,晚餐可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每批客人原则上安排自助餐,确因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三、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流程(一)审批流程:接待部门凭公函(或邀请函)和名单按用餐类型到学院办公室领取相应的接待审批清单。接待审批清单必须填写完整(审批清单中的实际用餐人数和实际陪同人数在用餐后填写即可)。来访公函须明确来访内容和来访人数、姓名、单位、职务。接待部门将审批清单交院办录入公务接待监管平台系统审批,填写《XXX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确认签字。权限:自助餐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批;工作餐经分管(此项工作)院领导审批,学院办公室凭接待审批清单通知总务处安排用餐。(二)用餐接待部门负责引导客人用餐,餐后由用餐部门负责人签阅接待明细账单确认用餐情况,并如实填写接待审批清单。(三)报销流程:各接待部门需餐后一周内,将报销所需所有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报销,如因逾期、漏缺材料或用餐金额超标不能完成报账的,费用由用餐部门负责人自理。报销所需材料: (填写上实际用餐人数和实际陪同人数),接待审批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并附就餐及陪同人员姓名及职务。 (含菜单)。在校内就餐,自助餐、工作餐以总务处提供的(经用餐部门负责人签字)接待明细账单为报销凭证。公务活动结束后,总务处应当如实填写实际接待费用。 。由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