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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全民创业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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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全民创业考核办法.doc

上传人:164922429 2016/1/3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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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全民创业考核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经开区全民创业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强区步伐,弘扬“包容、拼搏、创新、争先”的开发区精神,经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二、考核内容(一)新增一产项目(15分)各街、村对照一产项目标准,凡自查符合标准的,通过全民创业管理软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上传带有GPS信息的经营场所图片。每季度末,县全创办和县农委根据各区(镇)网上申报资料,逐一现场验收。县验收达标的,区予以确认,按实际完成序时任务比例计分,超额加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二)新增二、三产项目(18分)各街、村对照二三产项目标准,凡自查符合标准的,填写村级新上二三产项目申报表,经民营办确认、管委会盖章,通过全民创业管理软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带有GPS信息的经营场所图片。每季度末,县全创办根据各区(镇)网上申报资料和村级新上二三产项目申报表,逐一现场验收,县验收达标的予以确认,按实际完成序时任务比例计分,超额加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三)新增纳税私营企业(18分)新增纳税私营企业以县统计局提供的经县国税、地税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按实际完成序时任务比例计分,超额加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新增纳税私营企业必须是当年新增的正常纳税户,否则不予以确认。(四)新增纳税个体工商户(18分)新增纳税个体工商户以县统计局提供的经县国税、地税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按实际完成序时任务比例计分,超额加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新增纳税个体工商户必须是当年新增的正常纳税户,否则不予以确认。(五)新增创业率(15分)全民创业管理软件基础数据(已创业户、培育户、培育成功户)登录上传准确、规范、及时(5分);经审核后管理软件提供的新增创业率达3%(10分)。该项按实际完成比例得分,发现虚假录入不得分。(六)创业典型宣传(6分)信息报送(6分)。全年每村被县全创办录用创业信息1篇、典型介绍2篇(各得2分);每超额完成信息1篇加2分、典型介绍1篇加2分,加分不超过6分。(七)创业基地建设(10分)各街、村对照创业基地标准,建设主体必须是村,查阅招投标手续和施工合同原件,查看施工现场,建筑基础已经建好的方算开工;施工面积一律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已签协议未开工的一律不算。创业示范区必须是当年入驻经营的创业户。凡自查符合标准的,通过全民创业管理软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上传带有GPS信息的建设场所图片。每季度末,县全创办根据各区(镇)网上申报资料,逐一现场验收,县验收达标的区予以确认,按实际完成序时任务比例计分,超额加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各村得分情况按照街道平均分计算。(八)新增创业载体建设(作为加分项)(5分)。通过全民创业管理软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上传带有GPS信息的建设厂房图片。每季度末,县全创办根据各区(镇)网上申报资料,逐一查看纸质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