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表1安溪县财政局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序号文件名文号发文日期执行时间一、国务院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2018年12月13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2019年4月1日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二、国家部委文件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年1月17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4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3月20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5号2019年4月28日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2019年5月8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7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2019年4月22日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抵免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三、省政府办公厅文件8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2019年4月28日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四、省级部门文件9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5号2019年1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有关行业继续停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闽财税〔2019〕10号2019年3月7日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1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00号2019年4月29日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附表1安溪县财政局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序号文件名文号发文日期执行时间一、国务院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2018年12月13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2019年4月1日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9年5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