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对社会组织松绑“放权”广州相关规定已经印发明年1月起实施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等可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本报讯(记者周祚通讯员文燕媚)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昨天闭幕,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前日在会上透露,广东将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民间组织发展向来走在全省前列的广州又会有何动作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为了助推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市民政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为社会组织“松绑”,登记审批时限从60日缩减为20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唐说,制定《通知》是广州在全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对社会组织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知》重点围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减轻登记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四个方面,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通知》规定,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等可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通知》允许慈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环境等公益服务性社会团体名称加“字号”。只要名称不相同,可以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申请成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服务类社会团体。文件进一步放宽了有关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条件和门槛。《通知》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允许适当吸纳非本地籍会员加入本地行业协会。允许港澳台人士投资兴办并在我市工商注册的企业加入我市行业协会,其代表可担任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负责人职务。允许跨行业、跨地域组建行业协会。对我市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外向型产业,以及经济组织较少的行业,成立行业协会的会员数量不够50个的,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至30个以上。《通知》还逐步扩大异地商会登记范围。除地级市外,历史约定俗成地区以及县级同一籍贯自然人或法人在我市投资兴办并在我市工商注册的企业可以向广州市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异地商会。允许各异地商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截至目前,广州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4279家,比去年底增加了252家,其中社会团体14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821家。简化成立登记程序《通知》规定,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外,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阶段。社会团体发起人凭登记管理机关同意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的批复,开展筹备工作,并于筹备完成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同时,取消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环节。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可直接申请成立登记,在申请成立登记时拟定的名称及其他有关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指导,一次性告知改正。减轻办理登记负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调研中,不少社会组织反映,成立登记社会组织无论是前期准备还是审批都需要一定时间。有时,申报登记的材料还需要修改完善。在此期间,社会组织尚未运作,但仍需承担场所租赁费用等。因此,《通知》规定,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时提交场所使用权证明有困难的可暂缓提交,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其他各项材料,在收到登记管理机关补交通知之日起60日内提交。提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