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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村建设规范.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0/3/13 文件大小:2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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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村建设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编制工作情况说明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加快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步伐,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我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提供技术依据,由大荔县质监局牵头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已经有序开展,当前编制完成了标准草案,现就有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一、标准编制的原则执行已有国家,结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特点和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要求,以建设“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人文美、村稳民安和谐美”为目标,本着“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有效指导”的原则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目的是构建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发展模式,丰富和提升新农村建设内涵,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管理,使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化、指导规范化。二、编制依据1、GB/T3-《美丽乡村建设指南》2、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美好乡村艰涩标准(试行)》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立活动的意见》5、9月陕西省财政厅制定《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6、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陕西省全面改进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0年)》7、《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4号)8、《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12月3日)9、《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陕交发[]143号)三、标准编制过程该项目于今年列入我省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地方标准由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政府提出,大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协同咸阳市质监局、安康市质监局起草。根据我省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及地方标准编制规范要求,我们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文件等资料,经过对大量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特别是着重对《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咸阳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农业部“美丽乡村”创立目标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最终确定了DB61/T****-《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构架。标准编制本着“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有效指导”的原则,力求围绕“美丽乡村”创立目标要求,将建设规范要求与大荔县及我省已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成果融为一体。既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要求,又要彰显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地域特色。为了加强标准的适宜性,使标准内容更符合我省实际情况,做到内容规范、切实可行。7月初,由大荔县质监局协同大荔县美丽办,召集22家相关部门在县政府召开了专题调研会,会议介绍了有关《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项目情况,部署了调研工作任务,目的是从各个不同侧面了解各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的具体要求,会议期间给各单位发放了调查表,调查表内容涉及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三大类86项内容。经过各部门认真梳理,最终将可选用指标及国家相关建设指标纳入标准(见附件1),随后这些指标可在标准征求意见过程中逐步落实,使其切实符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实际。为了突出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特色,与省质监局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步调一致,标准附录A增加了美丽乡村类型分类要求,即民俗文化体验型、农村观光休闲型、现代农村发展型、古村落保护型。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从结构到内容几经重复推敲,既规定了定性要求,又有量化指标要求。从建设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组织管理7个方面提出了55项量化指标要求。为提高标准编写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使其更具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大荔县局多次组织调研研讨,对标准草案多次进行意见征询、修改。8月21日,由大荔县质监局牵头组织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邀请省局标准化处相关领导,就《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草案逐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研讨,同时参会人员会前观摩了大荔县畅家村、平罗村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和村干部、村民进行了深入交流。9月、10月,分三次前往安康平利县、榆林县、咸阳市,对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进行了观摩,听取了经验介绍,同时对地方标准草案逐条讨论,征询修订意见,特别是标准中的各项指标内容。三、标准结构内容该地方标准从草案编制到意见征求,前后历时5个多月,对标准进行了10个版本的重复修改,最终标准结构及内容确定如下:《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标准共分12个章节,3个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