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家入驻协议甲方:阳朔天和旅游网络平台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丽兰地址:广西桂林市阳朔县抗战路7号乙方(商家):法定代表人:地址:为了帮助传统实体商家建立电商营销渠道,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入驻天和旅游网在线宣传推广其产品和/或服务达成了共识,实现相互合作,共享资源,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的目标。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自愿平等、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下列词语含义如下:天和旅游网:网址为:开发的网上交易电商服务平台,是甲方帮助传统旅游商家建立电商营销渠道。买家:指在天和旅游网向乙方购买商品/服务(以下称:商品)的用户。增值服务费:指乙方免费入驻后,甲方根据乙方确认增加的服务项目收取的平台增值服务(如商家网站后台维护年费等),此费用不包括网上支付涉及的银行交易手续费和第三方代为收取的服务费,也不涉及配送费用。货款:指买家通过天和旅游网购买乙方销售之商品而向乙方支付的货款。确认交易:指买家在天和旅游网向乙方购买商品,并通过天和旅游网提供之后台系统确认收货的交易。: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内容分类及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是指入驻天和旅游网的乙方所从事的营销活动,依照法律或专业规范应当具备的相应的资质,并能按照天和旅游网入驻的有关要求提供乙方相关的资质资料。、维护、运行和管理,为乙方在天和旅游网发布商品信息及销售商品提供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技术服务。,除此之外与乙方销售商品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发货、维修、质量保证、退货等)均应由乙方负责。,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所做的调整和变更,可以书面方式在新规定正式实施日的五个工作日之前通知甲方提前解约。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要求解约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记录等,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维护,并可能不定期对天和旅游网栏目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情况影响甲方在本协议下义务的履行,乙方同意予以谅解。甲方则应尽可能将因此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乙方对甲方及甲方的合作公司的以下行为授予非独占且版权免费的许可:对甲方在乙方天和旅游网上展示的商品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图片、描述、链接)复制、传播、修改、以此为基础制作衍生作品、公开播放、公开展示以及以其他方式将许可内容用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对于在传统媒体上展示的用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中的许可内容,该许可是永久性的;将上述(a)项下的许可、分许可给甲方或甲方合作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终端用户和分销合作伙伴。,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家确认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后台维护服务年费等增值服务费,也可预存平台增值服务费。,并每月10日前及时向乙方的电子邮箱发送缴费提醒邮件,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平台增值服务费。,甲方将暂停向乙方提供一切服务,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应当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开具相对应的发票给乙方,通过网站服务平台销售的商品发票一律都由乙方开具,甲方不负责提供。。,代付方应当尽快将缴税证明提交给应付方,应付方应于收到代付方提交的缴税证明后7日内向代付方返还等额款项。7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提前向发票出具方进行说明。,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相应的处理直至停止向乙方提供网站平台服务。,不得超范围发布其他任何类别的商品信息。,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发布和管理商品信息,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商品信息的使用权。、真实、有效,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制度,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