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型固定设备液压制动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液压制动系统是矿井主提升机、井下大型斜巷绞车、大型带式输送机等大型设备最重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为加强大型设备液压制动系统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面立(斜)井提升机、井下主要斜巷提升绞车、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和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等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的液压制动系统。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三条必须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液压制动系统管理制度,即液压制动系统设备包机制度、定期检修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检查制度、定期试验、、液压油使用管理制度等。第四条必须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液压制动系统技术档案,主要包括:液压制动装置的出厂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液压制动系统原理图;安装记录;重大故障排除记录;重大检修及重大技术改造记录;电机、油泵、液压阀、液压油、管路等关键部件更换记录;制动装置检验、检测、调整记录及测试报告;周期性阀组和管路更换、拆卸、清洗,液压油更换、过滤、化验记录等。第五条车房(设备嗣室)必须悬挂有与实物相符的液压制动系统图、液压制动系统电气控制图。第六条大型固定设备液压制动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液压制动系统的工作原理,能够熟练判断和处理常见液压系统的故障。第三章设备选型、技术改造及安装验收第七条大型固定设备液压制动系统的选型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可靠性,液压站应设两套油泵装置,一套工作,一套完好备用。第八条液压制动系统(包括制动闸、液压阀等)的设计必须采用故障安全型,在失电和失动力情况下能保证制动安全可靠。第九条新安装和大型技术改造后的液压制动系统,必须加装滤油器前后压差发信装置和磁过滤器。第十条液压站所使用的电缆必须采用耐油阻燃电缆并加蛇形管护套,油管应尽量选用金属管。第十一条液压制动系统安装要严格按照有关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验收标准和厂家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第十二条液压制动系统的技术改造,必须进行方案论证,并报公司备案。重大技术改造必须由机电处组织论证。第十三条新安装或重大技术改造完毕,测试合格后,首先由本单位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第十四条大型设备液压制动系统必须在经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加装手动紧急泄油回路,确保能够在液压电磁阀失效时,安全可靠的实现手动泄油制动。手动紧急泄油制动阀只有在工作制动、安全制动、紧急制动失灵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否则,严禁操作。第四章运行与检修第十五条对于双套油泵系统的液压站,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应倒台一次。第十六条每班设备运行前司机必须巡回检查制动闸盘有无油污,液压油外观质量、油位及残压是否正常,液压油温升是否超标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十七条每天检修班必须对制动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包括检查闸瓦间隙,各个电磁阀的换向是否灵活等。若有异常,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不得运行。第十八条每旬必须由主管队长或技术员组织对液压制动系统检查1次;每月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第十九条各级检查和问题整改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第二十条要定期检查和更换液压油,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二个月化验一次油质,不超过半年过滤一次,不超过一年更换一次。换油时应对管路、阀组和容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液压油必须符合设备设计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