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读书心得体会(2000字)读《斑马线上的中国》有感这本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邓子滨研究员所著,书中讲解了中国近十年来的一些法治的事件,其实是法治十年的观察。其中的一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这里写出来,和各位同仁分享,如果其中有偏颇的地方,还恳请大家批评指正。里面的一篇文章提到了民间反扒的事情,我知道在大连有一个猎鹰民间反扒志愿者组织,也可以算是一个组织吧。这个组织争议很大,特别是抓住扒手之后怎样处理的问题上。其实类似的组织不光是大连有,在广州等地也有很多类似的组织,有很多组织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都因为抓住扒手之后处理不当而身陷囹圄。下面的部分是我个人的感想。都说现代社会是由三个部门组成的,这三个部门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如政府代表第一部门,企业代表第二部门,而这个组织代表第三部门。而第三部门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的不足。但是民间反扒组织的出现是不是社会的需求,我的想法是确实是社会的需求。我就被偷过东西,也抓过扒手。深感公安部门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他们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会被认为是不作为。而公众成立民间反扒组织,是对公安工作的一种讽刺,当公众认为公安不作为或者不相信他们的时候,自己的合法权益收不到保证的时候,也可以说是正义缺位的时候,公众就会自己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之前读过一本关于唐山大地震的书,里面就提到了震后唐山市民的自救及自我执法,当时唐山市民自己组成了维护公共财产的队伍,对发地震财国难财的人给予了严厉地打击。当然在打击的时候,一些方式方法还是有待商榷的。不过也要反过来想,倘若我们的社会中有完善的惩恶扬善的机制,人人崇尚善、敬畏法律,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真正作为起来,能够真正地让为人民服务不成为一种口号的时候,我想类似的组织就会消失,类似于“重庆特警出动为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再也不会有了。从小就知道,警察抓小偷是理所应当的,这个意识早已深入人心。礼失求于野,这里所说的礼不是礼貌、礼仪,而是一种社会的秩序,当正常的秩序受到冲1击之后,人们就会自己想出很多的办法来弥补,这些方法在法学家来看很可能不符合“程序正义”,有些也是“毒树之果”。所以就看出社会常态化运作的重要性了。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公众的需求和诉求能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公众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够及时地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这可能就是和谐社会的表现吧?从本文中,还悟出了一个道理,就是民间组织到底能做什么,角色是什么,怎样做才能规避风险,我想还是需要民间组织的从业人员具备团队精神,互相商量,形成团队决策,而非一人决策。同时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自己的工作。如果我们再仔细看看这种观点的具体内容,则不论是法律人还是非法律人,都能从中获益。比如,(一)测谎仪所潜藏的危险比它已经获取的功利要大得多;测谎与精神麻醉分析等技术都是从意识被削弱、被操控的人那里攫取事实,这些事实是被询问人在正常情况下不愿坦白的;这种对精神世界的窥探,如果不是法庭在民主而公正的程序保障下所为,就只能意味着恐怖。(二)法院的忠诚应该首先献给法律,一是要对法院有合理的期待,不能赋予法院太多与法律无关的使命,社会效果虽不得不考虑,但首先要考虑维护法治;二是法院不能随意突破法律,让人们觉得善举比法律更重要,从而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三)监视越多,自由越少;民主越多,秘密越少。和谐社会,不能靠监控实现,而只能靠民主。民主虽然不能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