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做好**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切实维护基金会、捐款方和受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资助项目的范围是:(一)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三)资助和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四)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五)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工作的优秀工作者。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批准。第四条基金会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作为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理事会以及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项目决算与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第三章项目申报、立项与审批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类别项目按形式分为以下类别:(一)合作项目:、市基金会、县(区)**公益协会合作项目;、爱心企业和团体,本市具有**工作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的合作项目;、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与基金会的合作项目。(二)申报项目:、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第六条项目的申报(一):由项目合作的发起单位申报(申报单位为党政机关、慈善组织和其它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党委政府批准建立的有关组织)。:由申报或推荐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二);;(超过10万元以上资助项目)需提交可行性报告;。第七条项目的立项(一);;、帮助困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项目和患特殊疾病需救助儿童的项目;、可行性、实效性和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好的公益项目,应持续推进,不断完善,打造品牌。(二);,对基本符合立项范围和原则的项目,由项目部提出项目清单,经项目部会议审核后,提出初步方案报理事长办公会审议;。第八条项目的审批项目部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按项目资助金额的大小按以下程序报批。(一)小额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慰问、应急项目等,由项目部提出初审意见,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