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死亡补偿协议书甲方:广东警官学院,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乙方:XXX,系死者XXX,系死者XXX系甲方2015级之父亲,身份证号码:之母亲,身份证号码:专业大队学生,于2015年10月7日上午在参加甲方学生团体组织“利剑突击队”选拔赛3000米跑的活动中,因身体不适出现不良反应,多方积极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现甲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同意支付因抢救XXX所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元、家人食宿费元、丧葬费 元,共计 元(大写: 元整)。二、 甲方同意在支付上述费用的前提下,另外一次性支付乙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 元(大写: 元整)。三、 乙方及其他亲属不得再就XXX意外死亡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任何其他部门、机关投诉本事件或提出任何异议;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四、 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自行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五、 乙方清楚了解自己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六、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甲方对此事件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七、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义务,需退还甲方支出的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叁拾万元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其自身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交通、通讯、误工(按200元/天)、公证、律师费等。八、 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约定由xxxx法院依法审理。九、 上述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骗、胁迫行为。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甲方:乙方: XXX之父(签字、指印)XXX之母(签字、指印)二0一五年十月 日收条今收到广东警官学院支付的XXX抢救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现金)等费用共计元(大写: 元整)。收款人:XXX之父(签字、指印)XXX 之母(签字、指印)二0一五年十月日备注:、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过付赔偿款;、火化证明文件后方可支付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