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积金归集表 13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代个人申请) 申请时间: 2012 年3月 12日申请人填写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个人客户号提取原因□(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3)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 50周岁、女性已满 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1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12)公积金租房提取; 是否注销帐户是() 否() 申请提取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收款帐户信息提取方式转帐收款帐户户名开户银行收款帐号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单位审查核实意见单位名称单位缴存登记号汇缴银行职工身份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情况提取原因核实情况单位意见兹证明该职工为我单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因属实。审核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填表说明: 1、“提取申请人填写”栏应由提取职工本人填写,若提取原因为第“ 11”类,则“提取申请人填写”栏由代理人填写。 2、申请注销帐户的,“申请提取金额”栏不填写。 3、本表填写一式两份。制表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代个人申请)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3)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