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项目投资人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市人民政府
招标受托人 :市公路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
使 用 说 明
本招标文件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参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示文本》(2011年版)、《省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本》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未经招标人准,任人不得将本招标文件翻印或提供给第三使用。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三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五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第四章 投资协议 31
第五章 特权协议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
附 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9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项目投资人招标
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可报告》)的编制,将按照经营性公路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该项目投资人的招标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公路管理局作为项目招标受托人具体实施,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式选择本项目的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路线起自京台高速服务区附近终点接在建德上高速支线,。,其余路段采用路基;路基土数量为55万立米,路基排水防护122百立米,路面138千平米,特大桥6435米/2座,互通立交3座;收费站2处;永久占地125公顷。
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投资估算总金额27亿元,计划2020年完成全部工程后正式投入运营收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的收费期上限为25年。
招标围
本次招标围为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人民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权协议规定的特经营期满后,按照特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部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总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5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
(3)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其2013-2015年期末年货币资金平均达到3亿元;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行为,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5)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参与类似BT、BOT、PPP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经验
(6)拟建项目公司人员要求:总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过一项高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