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占用高速应急车道怎么处罚
占用高速应急车道开车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具体的要求,不过在不一样的地域,实施的要求全部不一样。那么,你知道吗?接下来就跟着XX一起去看看占用高速应急车道处罚要求吧。
占用应急车道处罚要求
今年1月1日,修正后《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要求》正式施行,对于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罚加重了。首先,违反要求进入应急车道行驶的会被依法罚款500元,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将被处罚1000元。
《公安部令第123号》附件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
拓展知识
最新交规扣分细则
扣1分:
1、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要求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要求。
扣2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 经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营运载客汽车**超出核定人数未达成20%;
4、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 碰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要求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 未根据严禁标线指示行驶;
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 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要求道路行驶;
6、 遇有实施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