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贫困户精准扶贫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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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精准扶贫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精准扶贫项目的效益监督,调动贫困群众全程参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发展、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根据《****扶贫开发项目后续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贫困户是指根据**省市扶贫标准享受扶贫开发政策的特定人群。
贫困户管理机制
第三条 建立建档立卡实名制,各县按照建档立卡“五清六有”要求,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县有档、地区有数据库。
第四条 建立层层管理责任制,形成“村委抓落实、乡镇抓监督、县抓责任、地区直管”,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 建立村级公告公示制,加强扶贫政策基层监督、群众监督,实行动态进退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帮扶精准。
第三章 贫困户帮扶办法
第六条 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扶持、因户施策的原则,大力实施精准帮扶工程。
第七条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针对缺乏生产资料的贫困户,因地因户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培育扶持贫困户发展适宜产业,把国家投入转为贫困户的股份稳定分红。
第九条 扶贫搬迁安置一批,针对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地方,坚持就地就近原则,从根子上“挪穷窝”、“拔穷根”,建富家、育富业,确保贫困人口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
第十条 智力扶贫走向市场退出一批,针对缺乏劳动技能的贫困户,尊其所愿、按其所需,开展“雨露计划”和各项就业技能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第四章 贫困户约束办法
第十一条 层层签订脱贫目标责任书,防止出现因私自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