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专利变更代理协议
篇一:专利变更代理委托协议
专利变更代理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被委托人(丙方)
被委托人名称:重庆×××专利代理事务所(一般合作) 被委托人地址和邮编:××× 联络人姓名:
联络电话: 传真×××E-mail:网址:×××
甲乙双方就以下创造发明申请专利转让,委托丙方办理。申请专利转让项目见附表。
附表专利的专利权人由甲方 变更为乙方 。 第一条 第二条
丙方同意接收甲、乙双方的委托,代理上述事务。
在此协议使用期内,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而解除和丙方的委托关系,则所付代理费丙方不予退还;假如因为丙方的工作过失,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概不负担。
第三条
费用:
国家规费:¥ 元/件;代理费:¥元/件;合计件。 费用总计:¥ 元,大写:元整。
本协议自三方签署后,丙方收到上述费用之日起本协议生效。本协议至该项申请收到国家专利局批复文件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含有相同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丙方(盖章):重庆×××专利代理事务所(一般合作)
丙方代表签字: 日期
附表:
篇二: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协议
专 利 代 理 委 托 合 同
委托方:XX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欧洲、美国 ;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足了解后,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同意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乙方指派 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和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协议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依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甲方指派xxx(甲方工作人员,电话EMAIL通信地址: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相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经过xxx的通讯方法向甲方传送。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立即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甲方义务
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立即提供多种证实文件,办理必须的委托手续;
甲方应指定专员和乙方联络,并立即交接相关文件,如有些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乙方;
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相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立即给乙方深入作业的书面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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