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7718标签通则
前  言
标准替代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21标准和GB7718-2021相比,关键改变以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的定义,取消了保留期的定义;
——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法;
——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法;
——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络方法的标示方法;
——修改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大于时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
——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
——修改了附录A中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
——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C
正    文 
一、范围
本标准适合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本标准不适合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二、术语和定义
1、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含预先定量包装和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而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含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2、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3、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 包含以改性的形式存在 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含食品添加剂。
4、生产日期 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含包装或灌装日期,马上食品装入 灌入 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5、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无须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6、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7、关键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轻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三、基础要求
1、应符正当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对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2、应清楚、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置时易于识别和识读。
3、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它食品或违反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4、应真实、正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法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5、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置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和另一产品混淆。
6、不应标注或暗示含有预防、诊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含有保健作用。
7、不应和食品或其包装物 容器 分离。
8、应使用规范的汉字 商标除外 。含有装饰作用的多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识别。
1 能够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对应汉字。
2 能够同时使用外文,但应和汉字有对应关系 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全部外文不得大于对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 35c㎡时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 A ,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0、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一样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该分别标注。
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楚地识别内包装物 容器 上的全部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反复标示对应的内容;
不然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全部强制标示内容。
四、标示内容
1、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1 通常要求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 或 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络方法、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它需要标示的内容。
2 食品名称
①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楚地标示反应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a.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要求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多个名称时,应选取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b. 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见名称或通俗名称。
②标示“ 新创名称” 、 “ 奇特名称” 、 “ 音译名称” 、 “ 牌号名称” 、 “ 地域俚语名称” 或“ 商标名称” 时,应在所表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 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