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伤保险标准2021缴费2021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立即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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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立即间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赔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个社会保障制度。以下是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立即间等问题解答。
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有关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21〕1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合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1号)和有关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深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72号)要求,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相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有关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基准费率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21)对行业的划分,依据不一样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详见附件)。
不一样工伤风险类其余行业实施不一样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
各工伤风险类其余行业基准费率的详细标准可依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二、有关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及调整措施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根据要求的行业类别划分,依据用人 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关键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依据国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要求,本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新费率时,按“费率就低”标准实施。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根据调整后缴费费率实施;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仍根据现缴费费率实施。
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原因的影响, 结合本市实际,定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费率调整并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各缴费单位仍按现缴费费率进行缴费。2021年7月1后来,根据新的缴费费率测算,多缴纳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国家相关要求采取抵充以后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方法处理。
三、有关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及浮动措施
本市经过费率浮动的措施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详细措施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另行制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
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时间: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要求的期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