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选
协议编号: I-SO1200600
保 密 协 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XX 年 X 月 X 日签署:
披露方: XX 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接收方: XXX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地址:
电话:
鉴于,披露方及其关联公司 _____________业务,拥有产品、客户和业务有关的
具有很高价值的保密信息;
鉴于,接收方及其关联公司经营具有 _____________业务的资格和资质;
鉴于,双方已开始就 _____________(“拟议项目”)进行讨论,以期协商达成
一个或多个协议(“适当的目的”);在讨论中,披露方将向接收方提供自有的保密信息;
有鉴于此,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接收方对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指披露方有关拟议项目的信息或材料,无论其是以文本、磁盘、电子文档、图表或数字化等形式表现,包括技术、财务、运营、商务、管理或策划性质或知识产权性质的任何信息或材料或由上述信息或材料构成,且全部或部分与一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任何事实或计划中的产品或业务相关,具体包括市场、供应商、客户、组织、人员、设备、财产、财务状况或结果、权利、责任和义务等方面。保密信息可以为书面或口头形式,如为书面形式应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有“保密”字样(或类似文字),如为口头形式应在口头披露后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为保密信息。
所有权
可编辑
精选
披露方不承担向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义务,并且披露方依照本协议条款规定向接收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只能视为向该接收方披露。
双方承认并同意,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及其任何副本的所有权属于披露方,本协议或任何保密信息的披露均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披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披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保密义务
接收方同意并承诺对披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并只能将该等保密信息用于适当的目的 , 并且接收方应确保任何获得该等保密信息的第三方同样遵守本保密义务。
接收方不得复制或向其他方披露任何或全部保密信息,除非:
A. 披露方同意只可以向为了实现适当的目的而履行职务或参加与披露方的谈判而必须并且适当地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接收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员
工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B. 接收方可为适当的目的向其专业咨询顾问披露保密信息,并确保该等专业咨询顾问遵守对于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并且其承担的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
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接收方应确保其制作的保密信息的全部副本或摘录,应载有与其从披露方接收到
/
的保密信息原件相同格式的保密标志、记号、盖章或其他表示披露方所有权和
或保密性的指示。
接收方应尽全力确保所有可能得到该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