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几个概念, 法律与道德以上关于自然法学说, 林林总总, 各有不同, 但却在以下表现其共性: (1) 自然法是永恒的、绝对的。(2) 人的理性可以认识、发现自然法。(3) 自然法超越于实在法之上, 后者应当服从前者所谓“应然法”与“实然法”的争论, 其实也是西方法学史上“自然法”与“实在法”概念及理论的争论。“应然法”,就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法”( law as it ought to be), 即根据其自身的特性而应达到某种理想状态的法。而实然法是指法在当下已经实际发生、现实存在的状态。就是“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法”( law as it is ),即在现实中实际存在、实际发生效力、对人们的行为实际产生作用的法。“应然法”问题是“法应该怎么样”的问题, 它涉及的是人们对法应该达到的理想状态的价值判断, 是法存在的终极理由的评论,是对法之好坏善恶的评价。通俗点说“应然法”是法的一种理想状态,而“实然法”是根据社会经济条件所制定出的法, 这种法在某些方面可能并不体现人们的正义观。诉诸法律,就是打官司。诉诸权威,就是由专家评判。诉诸众人,就是听听大多数的人怎么说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摘要]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自古就是中西方法学所探讨的热点, 围绕着两者之间的关系, 西方法学诞生了许多的流派, 其中最重要的是以自然法和分析法为代表, 而在中国的法律进化中, 主要表现在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 儒家的道德精神直接体现在法律中。法律和道德既有相同点, 也有区别, 正确的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 对于各国的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 道德的含义联系区别价值冲突要分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必须先理解道德的含义。笼统的说, 一提起道德, 人们毫无疑问的会将它与善良, 美丽, 正义, 光荣等联系起来, 和法律一样, 也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 通过社会风俗, 人们的内心信念来实行。所以将道德理解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根源于风俗和习惯,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中, 氏族成员之间主要靠风俗习惯调整的, 从食物分配到婚姻缔结, 都体现了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 社会关系愈变得复杂, 单纯的靠风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 因此道德便产生了, 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内心, 更不是来源于宗教神学, 而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哲学上将道德划入上层建筑, 是维护本阶级经济基础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以习惯风俗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 社会需要更有力, 更广泛的标准和规范去调整, 法律便应运产生。法律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不再依靠道德, 法律在调整方式, 调整范围上也有着局限性, 道德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法律与道德彼此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与其内容和特征是分不开的。单从其内容上讲,道德具有价值性。价值,即善,美,正义,光荣, 公正等, 这是道德最高层次的内容, 也是评价人们意愿和行为分得最高标准[1] 。西方法学中,自然法学派以价值分析的方法研究法律, 探寻法律时, 便更多的将其与道德联系起来, 可见道德对法律的评价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这也是道德与习惯的重要区别, 看二者是否有价值评价的作用。道德除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