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doc

上传人:luyinyzhi 2016/6/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 浙江省补充条款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四、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质量负责,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条款。五、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在所属的分部列项。六、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体现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需补充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补充或自行补充。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是必须保证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表。具体编制可参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分析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列项。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作为措施项目,分别列入组织或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七、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确定项目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时,应满足投标人按本省计价依据进行报价的需要。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以“项”为单位编制。暂估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该暂估价材料的损耗率。九、规费项目由规费 1、规费 2、规费 3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规费 1,包括: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2、规费 2,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3、规费 3,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当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对上述规费项目进行调整(或增、减)时, 应按调整(或增、减)后的规定列项。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就下列有关事项等进行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的约定: 1、施工期内遇市场价格(人、材、机)波动; 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重复计算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 4、由于工程量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发生变化; 5 、由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不符引起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变化; 6、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工程价款变更等。十一、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十二、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补充和修改的,应及时编制补充通知,并连同答疑纪要一并告知所有投标人。如涉及到投标人报价期限要求的, 还应延迟开标截止日期。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以及竣工结算价的依据。十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对于工期较短(一般在半年内) 、技术简单,造价低(一般在 200 万以内)的小型工程,也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十四、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对清单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参照以下原则: 除特大型工程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