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在我多年的工作中,不时有员工请求单位停止为其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每次面对此事,我总是苦口婆心地告诉他们,从单位层面说,这是法定义务,不能随便停止;退一步说,国家在政策上已经明确规定,因为单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导致的员工权益受损,全部由企业买单。因此,没有几个企业愿意为一点暂时利益,去承担不可预料的巨大风险。从个人角度上讲,这涉及到个人现在和将来的若干切身利益,比如很难预计的随时会发生的大病、工伤,会让你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一贫如洗;即使企业愿意给你承担此费用,但是在内心里你仍然会感到过意不去,毕竟此费用完全可以由社会保险基金来支付,却因为你的放弃变成了单位买单。 对于具有长远利益的养老保险,员工更没有可以放弃的理由。除非你有绝对的把握,在退休以后可以做到财务自由,根本无需靠并不丰厚的基本养老金来生活。但是千万要记住,天有不测风气,人有旦夕祸福,几十年以后的事情真的很难把握,靠自己积累且有政府保障的养老金或许能够解决自己年老体弱后的基本生活问题。 另外有一个账,大家不妨仔细算一下,按照北京市当前的社会保险政策,以个人上年平均工资3000元为例,企业和个人缴费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从以上表中可以看出,五项社会保险企业共缴纳963元,个人共缴纳309元,企业缴纳费用是个人的3倍多。其中个人缴纳部分除医疗保险中的3元进入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外,其余全部进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它都是你个人资产的一部分。 所以个人轻易放弃社会保险,无非是把养老保险的240元远期资产变成了现金资产(医疗保险中个人缴纳的60元当月就在个人医保存折里,随时可取),而放弃的却是单位给予投入963元后带来的近期和远期利益,外加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划入个人存折的24元~60元的现金收入(随年龄不同,%~2%的比例划入)。 有的单位热衷于逃避社会保险,或者变相处理社会保险,无非是在逃避因此带来的高额成本(大概是工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