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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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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2316115108 2014/7/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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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建设,加强省局门户网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门户网站高效、安全、平稳地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域名为。
第三条门户网站是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网上办公、公众服务、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重要窗口和平台。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坚持服务公众的理念,贯彻统筹规划、及时公开、分工负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突出便民、利民服务功能,传播权威讯息、服务社会,展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良好形象。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门户网站的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 编制门户网站的总体规划;
(二) 审核门户网站新闻宣传类信息发布内容;
(三) 制度门户网站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监测门户网站运行情况,监督、检查门户网站各版块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
(四) 组织开展全系统各单位和各部门的网站信息发布绩效评估工作;
(五) 协调门户网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省局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的政务类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审核门户网站政务类信息发布内容;
(二) 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与审查;
(三)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信息采集、审核及发布工作。
(四) 规划财务处负责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营维护、专题增设等资金保障。
第六条机关各处室负责承办门户网站所需内容,主要职责是:
(一) 各处室根据实际工作,明确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责任分工,负责承办门户网站各对应版块的内容。做到相关栏目定岗、定人、定责,有计划、及时地报送信息。
(二) 落实门户网站相关管理制度;
第七条信息中心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主要职责是:
(一) 按照门户网站总体规划和建设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二) 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后台维护技术保障;
(三) 协助各处室设置和调整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四) 负责门户网站安全的技术处置;
第三章信息报送与发布
第八条各机关处室、各市局和各直属单位确定网站通讯员一名,负责本处室及本单位的信息采集和报送。
第九条各处室应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发布政务信息的首选渠道。通过电视、公开发行的报刊及杂志等其他方式发布的政务信息,应同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发生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相关处室应主动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第十条凡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来源采取“分块采集、统一报送、集中发布”的原则。
新闻宣传类信息由主办处室承办信息内容,由所在处室处长签字后,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信息中心编辑发布。
政务类信息由各相关处室承办信息内容,上报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信息中心编辑发布。
专题类信息内容由相应各处室承办信息内容,由所在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局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信息中心编辑发布。
第十一条各市局、直属单位的网站通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采编和报送,信息均报送至shxfda88@,报送内容经省局办公室审核后交于信息中心编辑发布。
第十二条所有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包括信息的修改)都应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发布、更新应及时、准确,原则上应在信息产生当日发布,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四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四条省局所有人员要强化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措施,加强对上网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杜绝失泄密情况发生。省局办公室负责对门户网站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省局信息中心不得在网站上发布未经审核的内容。
第十五条省局信息中心要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加密和数据备份等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实施全程安全监控,落实运行维护应急措施,提高门户网站安全防护能力。
第十六条省局信息中心要加强日常巡检和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与实时监控。如发现门户网站软硬件损坏、遭受入侵攻击等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并联系网站开发公司及时处理问题,以保证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绩效评估与奖惩
第十七条省局人事处与政策法规处共同制定网站宣传报道考核办法,将网站信息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评结果要登记在案,并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凡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评比先进。省局每年
结合新闻宣传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各市局、各直属单位均应建立具体的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省局政策法规处定期通报网站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重点、报送及刊用数量,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