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 车辆使用管理
1、 中心车辆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和调配 ,各科室因业务需要用 车须提前一天向行政管理科预约。
2、 每日出车按派车单路线出车,不能擅自改变路线,否则后果 自负。确需改变路线、电话请示行政管理科。
3、 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
4、 驾驶员手机24小时开机。对领导或行管科的电话不得拒接。
二、 车辆维修
1、 驾驶员应钻研车辆维修技术,争取自己能解决一些车辆故障。 经常保养车辆,做到小修不进厂,每次出车前,对车辆的主要部 件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2、 维修审批程序:车辆需要修理,先由驾驶员填报申报单交行 政管理科科长审定。预计修理费较大的,必须向主任请示,批准 后,驾驶员要按审定项目进行维修,超出项目进行维修,多发生 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负担。 未经批准修车,修理费全部由驾驶员负 担。
3、 结算审批程序:车辆修理后,凭厂方发票、修理项目单、批 准通知单,由驾驶员签字,经行政管理科长审核签字后再报主任 签批后,方能报账,更换的零件应以旧换新。
4、 车辆因公出差,途中需要修理的,修车后更换的零部件由行 管科集中处理,修理回来后按上述程序报批。
5、 购买车上用物由行政管理科统一购买。车辆上的所有设施不 得随意拆换,所配工具不得遗失,如造成损失,购买费由驾驶员 自行负担。
6车辆统一到中心指定厂家维修。
三、 油料管理
1、 驾驶员应每日记载行车里程,加油实行定点,油卡管理,严 格公里耗油,并统一使用派车单,由使用人或使用科室核对里程 后签字,由行政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报销。
2、 非公务用车,费用一律自理。
四、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受行政管理科领导。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 制度和劳动纪律,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作风正派严格要求 自己,爱护车辆及公共财物,勤俭节约。同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保守秘密。
2、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 行政管理科待命,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
向领导或行政管理科长请假。 未出车又未在办公室待命的, 按旷 工处理。
3、 驾驶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行政管理科派车,无正当理由不出 车或不参加中心及行政管理科有关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
4、 驾驶员未经同意出私车,发现一次,罚款 100元,同时承担 一切造成的后果。
5、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经常加强车辆保养,保证车辆机械状况 和安全状况良好,妥善保管车辆的保险、年检等各种必备手续, 及时洗车,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6、 处罚
凡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结论按下列原则处理:驾驶员无 责任,不处罚,安全奖照发;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取消全年安全 奖;负同等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损失 的10%;负主要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 损失的50%;负全部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 经济损失的100% o上述赔偿在个人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收入中
扣除,扣完为止。
(2) 未经批准,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交通事故,驾驶员除
承担全部经济费用外,还应扣发全年安全奖,并视情节给予纪律 处分。
(3) 驾驶员无故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费用自行负担。
五、驾驶员待遇:专职驾驶员,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