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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doc

上传人:crh53719 2016/6/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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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牲畜口蹄疫灭活疫苗的运输、贮存、使用、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牲畜口蹄疫的免疫接种。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1)批次具有相同代码、组成均一的全部疫苗。(2)剂量标签上标定的特定年龄动物,经特定免疫途径,一次接种疫苗的使用剂量。(3)效力使用疫苗所产生的特异的免疫保护能力。 3、疫苗选用和贮运(1)选择与流行毒株相同血清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牲畜的预防接种。(2)根据饲养牲畜的数量,准备足够完成一次免疫接种所需要的指定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疫苗。(3)疫苗的运输和贮存①疫苗应包装良好,2-8 ℃冷藏运输,冬季运输要注意防冻。②疫苗应在 2-8 ℃避光保存。③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④疫苗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做好记录。⑤每批次疫苗应留样。 4、疫苗使用要求 2 (1)牲畜要求待接种的牲畜经临床观察应未见异常。凡有病、体弱的牲畜不应接种。患病牲畜待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怀孕牲畜、仔畜的免疫应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2)疫苗检查①疫苗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整,包括疫苗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保存期或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②出现瓶盖松动、疫苗瓶裂损、破乳、超过保存期、色泽与说明不符、瓶内有异物、发霉的疫苗,不得使用。③接种前将疫苗升至室温,充分混合均匀,但要防止气泡影响免疫剂量的准确性。(3)接种器械①仔猪使用 12-16 号( )针头,育成猪和成年猪使用 16-18 号( )针头,牛使用 16-20 号( )针头,绵羊和山羊使用 12-18 号( - )。②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无菌。(4)接种安全①次使用疫苗的地区,建议应选择一定数量牲畜进行小范围试用,观察 7-10d ,临床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②注射疫苗人员应携带肾上腺素,用于疫苗过敏反应时急救。③发生疫情时,免疫接种应先从安全区域到受威胁区、最后到疫区。(5)接种操作①注射部位剪毛后用碘酊或 75% 酒精棉擦拭消毒,再用 3 挤干的酒精棉擦干消毒部位。②用于接种的疫苗从冰箱取出后,应先预温至室温再进行注射,瓶塞上应固定一只消毒过的针头,其上覆盖酒精棉球。③吸出的疫苗液不可再回注于瓶内,针筒排气溢出的疫苗液应吸积于酒精棉球上,并将其收集于专用瓶内,用过的酒精棉球、碘酊棉球应收集到指定容器内,与疫苗瓶一同进行无害化处理。④疫苗要注入深层肌肉内,牛、羊注射部位在颈侧中部上 1/3 处;猪选择耳根后,注射时避开耳道。注射时针头与皮肤表面呈 45度,避免疫苗的流出。⑤一支注射器只能用于一种疫苗的接种,接种时针头要逐头/只更换。⑥注射剂量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⑦疫苗在免疫过程中暂停接种时,应低温保存并避免日光直射。⑧每瓶疫苗启用后,瓶内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