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修理费管理办法
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固定资产 修理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修理费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设备失修或过修现象,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设备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生[2010]698号)、设备专业管理制度(中国石化生[2005]193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修理费列支范围暂行规定(石化股份财[2005]450号),天然气分公司固定资产修理费管理暂行规定(分公司[2008]131号),结合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专业术语解释 (一)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恢复或维持其原有性能所发生的,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费用。
(二)固定资产大修理是指固定资产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其各种性能、精密等级下降并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经过修理后能够部分恢复原有的性能、使用价值、精密等级,具有固定资产局部再生的性质,不改变其原有设计性能,且修理后使用周期在一年以上的项目。
(三)固定资产中、小修理是指不符合大修理条件,为保证生产而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和检测的项目。
(四)生产性修理项目指各单位在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发生的与生产相关的修理项目。
(五)非生产性修理项目是指单位在生产区域以外发生的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修理项目。
第三条 公司修理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安全、长周期运行。
(二)科学、规范、安全、经济,努力降低修理成本。
(三)修理费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物资供应部是公司固定资产修理及修理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收集相关维修管理部门审核过后的年度维修计划,上报分公司物资装备部,物资装备部会同各部门会审后,经领导签发后下达执行。
二 负责针对分公司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的机动设备维修计划进行分配。
三 负责审核下达公司机动设备月度维修计划。
四 负责按内控制度修理费业务管理流程中非生产设备的管理、登记造册工作 五负责机动设备固定资产维修管理。
六负责每半年组织一次修理费用发生情况经济活动分析。
第六条 生产运行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输气场站设备和阀室设备固定资产维修的管理;
(二)负责组织预审各单位上报场站设备等专业的维修建议计划。
(三)负责实施场站设备等维修项目考核监督,优先推荐参加框架协议招标施工单位并实施对工业管道及场站设备施工单位动态量化考核。
(四)负责场站工艺设备大修理项目、月度(中、小修理项目)检修计划的审核。
(五)负责办理各类生产设备修理项目的申报审批手续,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抓好修理项目质量、竣工验收、结算书审查和付款结算工作。
第七条 管道保护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道固定资产维修的管理;
(二)负责工艺站场、阀室以外的管道、附属构筑物、阴保系统及各自维护维修所需物资需求计划、抗洪防汛和气象灾害防治工作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
(三)负责组织或参与相关重点物资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及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会同物资供应部履行相关物资的到货验收。
第八条 工程技术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计量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二